何景明

时间: 2025-01-01 14:36:06

作者简介

〔明代〕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
人物生平

  明成化十九年(1483),何景明出生,其母李氏梦见太阳落到了自己怀里,所以取名景明。

理论主张

  在此之前,明代盛行台阁体,讲究粉饰太平、华贵等,注重形式。盛行八股文。何景明中进士之后,也当时的李梦阳、康海、王九思、边贡、徐祯卿、王廷相等,倡导文学复古。当时合称"明代前七子"。其主要主张是"文必秦汉,诗必盛唐。"文章以适用为主,诗歌以反映现实、有韵味为好。

为人处世

  何景明为官清廉,作为皇帝的钦差大臣,出使滇南归来,不取地方官吏贡献一金一物。就任陕西还里时,《明史》也明确记载:"官囊不满三十金。"这在"一年清知府,十万雪花银"的封建社会的官场中,的确是难能可贵。他立身能主持正义,宁折不阿。宦官刘瑾窃权乱政,朝中大臣敢怒不敢言,何景明毅然上书给吏部尚书许进,劝其申张正义,抑制刘瑾弄权,语极激烈。刘瑾得知后趁机打击报复,革职上告诸官。何景明弃官回乡,虽被追削官职,仍不屈服。正德六年(1311年)刘瑾败死,何景明复官上任后,依然"志操耿介"。当文坛盟友李梦阳受迫害关江西牢狱时,众臣不敢秉公直言,惟何景明冒险上书吏部,救出李梦阳。正德年间朝政腐败日重,皇帝收宦官为义子,养佛僧于内廷,不理朝政。何景明上疏指责:"义子不当蓄;边军不当留;番僧不当宠;宦官不当任。"在进职吏部员外郎时,大宦官钱宁拿一古画想请何景明题字,何景明说"毋污人手",空留多年,终不给写一字。他热爱自己的家乡--信阳,在短暂的一生中,写了380首歌颂家乡的山水诗,反映了他对故乡的眷恋之情。《明史》记载:"景明志操耿介,尚节义,鄙荣利,与(李)梦阳并有国士风"。

介绍

  何景明(公元1483—1521年),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自幼聪慧,八岁能文,弘治十五年(公元1502年)十九岁中进士,授中书舍人,并任内阁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是明代“文坛四杰”中的重要人物,也是明代著名的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性耿直,淡名利,对当时的黑暗政治不满,敢于直谏,曾倡导明代文学改革运动,著有辞赋32篇,诗1560首,文章137篇,另有《大复集》38卷。墓地在今信阳师范学院大复山。

家世背景

  何景明祖籍湖北,因先祖曾在罗田做官,就定居于罗田。元未红巾军起义时,何景明的高祖何太山为逃避战难,就移居河南信阳市东北90里的黄梅乡,决定做一个家民。朱元璋兵至信阳时,树起红、白两旗,说凡是随军者站在红旗下,为农者站白旗下,何太山毫不犹豫地站在白旗下。

文学成就

  在《兴隆祀丁曲》、 《罗女曲》、 《平坝城南村》、《偏桥行》等诗中,描绘了他行经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情风物。这些诗都具有一定的人民性。  但他的复古主张单纯从形式上着眼,并未注重继承古代文学的现实主义传统,使文学创作走上错误倾向。因此,他的大多数作品思想平庸,艺术上缺乏特色。  何景明谦恭好学,端方笃行。著辞赋32篇、诗1560首、文章137篇、另《校汉魏诗》14卷、《何景明诗集》26卷、《雍大记》30卷、《大复集》38卷、《谢礼直节本》、及《何子杂言》、《学约》等十多种。 所著多收录《四库全书》,经译为多国外文,在国外也有一定的影响。

墓地

  何景明墓位于信阳市、金牛山管理区白坡飨堂村,现信阳师范学院内,体育馆北50米,新图书馆西100米处的山坳里。墓前原有何大复先生祠(即何家飨堂),大门墙上书有“世科”二字,后堂供奉何氏历代祖宗。祠外道左有神道碑,墓在祠后,墓前设有明代万历二十五年(1597年)青石透雕牌坊,横额书"天赐灵原"四字,钦差巡抚、布政使、按察使等显要十人衔名其上。墓前御祭有神道石刻仪仗,计有文吏、武士、狮子、马、猪、羊各一对。祠与飨堂,早年毁于战火。碑与牌坊等在十年浩劫中被列为"四旧",遭到砸毁。墓穴被盗一无所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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