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崶
时间: 2025-01-19 17:26:23作者简介
〔清代〕韩崶(1758-1834),元和人(今江苏省苏州市)。字禹三,号旭亭、桂舲,别称种梅老人。室名还读斋、还读书斋、小寒碧斋。乾隆四十二年(1777)拔贡,廷试一等,分刑部。悉心读律,平反滇南盗案,升郎中。从谳诸省大狱,出为广东高廉道,历福建按察使、广东巡抚署总督、刑部尚书兼兵部尚书。以失察候际清案左迁,未几复补刑部右侍郎,以疾告归,与潘奕、石韫玉、吴玉松、陶澍合称为“沧浪五老”。
争议事件
韩崶任职期间在山西发生的一起强奸案,尽管事件的过程大抵相似,但事件的结果却截然不同,对韩崶本人的仕途也有着极其深刻的影响。
重修真武庙
道光四年(1824年)闰七月十五日,韩崶到达马兰峪,住在马兰峪石城北真武庙的东院。这里有茅屋三间,枕着城,面对着山,林木很多,气势旺盛,让他感到又清新又空旷,郁闷之气立刻消解了不少。
抗英行动
时英吉利兵船占澳门炮台,入黄埔,久之始退。总督吴熊光不即遣兵驱逐,以罪罢,命崶兼署总督。十四年,崶查阅澳门夷民安堵,因疏陈:“西洋人於其地旧设炮台六,请自伽思兰炮台迤南,加筑女墙二百馀丈,於前山寨驻专营,莲花茎增关徬石垣,新涌山口筑炮台,填蕉门海口,以资控制。”如议行。又密陈粤海形势:“沿海村落,处处可通,外洋盗匪,易生窥伺。必先固内而后可御外。凡属扼要炮台,宜简练精锐,严密防守。并令沿海绅衿耆董,督率丁壮,互相捍护,自卫身家,较为得力。”百龄继为总督,会奏:“华、洋交易章程,外国兵船停泊外洋,澳内华、洋人分别稽覈。各国商贾,止许暂留司事之人,经理债务,馀俱饬依期回国,不得在澳逗留。洋船引水人,责令澳门同知给发牌照。买办等华人,责成地方有司慎选承充,随时稽察。洋船起货时,不许洋商私自分拨。”下军机大臣采择议行。